張林安低聲重復了一遍這個名詞,銳利的眼神瞬間亮了幾分。
身體也不自覺地,又向前傾了少許。
陳良和寧致遠的目光,此刻也齊刷刷聚焦在高育良臉上。
可以說,高育良這個提法本身,就帶有強烈的改革氣息和創新色彩!
很符合現如今的時代潮流。
“對!”
高育良的聲音沉穩而有力,如同在繪制一幅清晰的藍圖。
“這個‘中心’,并非虛設機構。”
“而是實體化運作的核心樞紐。”
“在具體操作上…我建議:”
“第一!”
“精干力量,集中辦公!”
“由同級黨委政法委牽頭協調,從公安、檢察院、法院、司法行政系統(含監獄、戒毒、社區矯正)、紀委。”
“各自抽調政治過硬、業務精通的骨干精英,脫產進駐中心。”
“這些人員,不再完全隸屬于…各自原單位的日常管理序列。”
“而是由聯合執法、執紀辦案中心——統一管理、統一調度、統一考核!”
“實現真正意義上的物理集中。”
“第二!”
“職能整合,流程再造!”
“中心的核心職能,是負責協調、指揮、辦理轄區內重大、復雜、疑難、涉及多部門職能交叉,或需要多部門協同推進的案件和事項。”
“例如:重大涉黑涉惡案件!”
“需公安偵查、檢察院提前介入、法院指定管轄協調、紀委查“傘”。”
“重大經濟犯罪案件!”
“常涉及刑民交叉、行刑銜接、重大群體性事件背后的職務違法違紀查處、跨區域執法協作等。”
“辦案中心內部,設立專業化的協調小組或專案組。”
“根據案件性質動態組合所需部門人員。
“第三!”
“信息共享,平臺支撐!”
“在安全保密前提下,建立覆蓋中心各成員單位的統一信息共享平臺。”
“打通公安警務、檢察業務、法院審判管理、司法行政、紀檢監察之間的壁壘。”
“最大化實現案件線索、證據材料、法律文書、處理進展等信息的實時、安全、可控共享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