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蠢姐姐走了?”
對面宿舍。
一直躲在門后等林小玲找來的小男孩,探出身體,不解地望著林小玲那行尸走肉般的背影。
原地站一會,他回宿舍搖醒男人。
“爸爸,你這次有沒有變出食物啊?”
“嗯,當然,變出兩次。”
“全給那個傻姐姐吃完了嗎?有沒有給我留一點?”
“這是給你的肉條,下次再喊一個好看的姐姐回來,我就給你巧克力。”
“耶,有肉條吃。”
小孩拿著一塊有些焦黑的肉條,一下就塞進嘴巴,肉條表面有些焦,里面似乎又沒有熟透,味道怪怪的,不咋好吃。
幸好。
爸爸說下次給巧克力,不是難吃的肉條。
“爸爸,我下樓找媽媽烤火。”
“去吧。”
男人躺在床鋪。
神清氣爽地闔上眼簾。
對小孩的安危毫不擔心,對小孩巧克力被搶也視而不見,他跟婦女是夫妻,常年南下打工,哪個工廠招人就到哪個工廠上班,有時同一工廠,有時不同工廠。
不同工廠就各過各的。
他們的各過各,不是各自單獨生活,而是各找各的臨時伴侶,合租房屋。
男人出房租,女人負責做家務。
像夫妻一樣同居,等到過年在分開。
彼此不影響對方的家庭和生活。
可常在河邊走,總會出岔子。
這個岔子,就是婦女懷孕七個月生下的小孩。
男人不知道小孩是誰的種。
反正長得不像他。
幸好,小孩是黃皮膚,表面上沒有明顯的特征,不然的話,男人早就被村里人指指點點,成為大爺大媽暗地里閑聊的話題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