許仲聞像是很感興趣,“你說說……”
“只為蒼生不為主,天道殘缺匹夫補,沈二公子之言,國賴律法,百姓因信任官府,這本是無錯的,但齊博父女之事,已經發生了五年。”
“以齊傅愛女之心,五年的時光,也應該是想盡了辦法,未女兒申冤,最終才鋌而走險……”
“那也不該私自殺人。”沈寧川打斷。
沈霜云凝眸,視線直視他,談聲問,“不能殺人,當如何?”
“你讓他就那么認了嗎?”
“本就應認,圣人有云,我等官員,乃是替天子牧民,一個牧字,已然盡顯……”
沈寧川昂首。
牧,牧養。
何物用牧?
牛馬畜牲,顯然,沈寧川并不覺得齊博父女是人,也覺得官員貴族,欺壓平民百姓是正常的。
懷大只是稍微過分了一點而已,把人給弄死了而已。
但好歹講規矩,不曾強搶,而是‘買賣’,倒也無可厚非。
“王侯將相,寧有種乎?”沈霜云冷笑,“子為父祖報仇殺人,緣情尋法而赦,妻子為夫復仇殺人,朝廷特賞烈婦,怎的到了父為女?就得認了?”
“律法不能替百姓做主,官員不能為百姓申冤,那匹夫一怒,血濺五步,也是理所當然之事,這也是震懾,是提醒。”
“愚民,疲民,賤民,是否良策?未有可知,但辱民太深,不會被掀翻。”
“無論何等身份,只有一條命。”
沈霜云沉容,意味深長。
仿佛提醒著什么,她直視沈寧川。
沈寧川背后出了一身冷汗,他忍不住打了個哆嗦,驚愕的看著沈霜云。
他的妹妹,什么時候,倒也有了幾分見識,居然也能說出些荒謬的道理。
她,她,她在沈府時,可是從未上過學,只是認得些字而已。
沈寧川記得很清楚,七歲之前,沈霜云是和婉音一同讀書認字,只是那時,婉音年紀小,心性不定,需要人哄著伺候,所以霜云才能撈著一個座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