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個電影項目最初發起時間是1988年,編劇彭·登舍姆與搭檔約翰·沃森完成劇本初稿,標題為《諾丁漢的羅賓漢》(Robin
hood
of
Nottingham)。
1989年初兩人通過cAA以65萬美元的價格將劇本賣給獨立制片公司摩根溪,這家公司的創始人詹姆斯G。羅賓遜(James
G。
Robinson)以商業化眼光主導選角和預算分配,他否決了編劇哥倆最初考慮的男主角基努·里維斯等候選演員,堅持選用凱文·科斯特納出演羅賓漢。
凱文當時正當紅,為了爭取到他的加盟好找大公司拿到投資,詹姆斯G。羅賓遜開出了500w片酬擔綱主演+制片人的條件。
但登舍姆沃森的原始劇本強化了瑪麗安的女權意識,反派諾丁漢郡長被設計為童年受虐背景心理扭曲者,凱文簽約合作意向書后認為劇本“過于陰暗”要求淡化。于是他找來一個新編劇珍妮·羅森伯格修改感情線,并增加他角色的高光時刻。(原版為羅賓漢獨自流亡,現改為與瑪麗安成婚。)
劇本改著改著就出了意外,1990年2月,凱文和托尼·斯科特這倆難兄難弟的《復仇》上映了,2200萬美元的制作成本,米國本土總票房15,676,793美元,全球總票房3300萬。給制片公司新世界影業和Rastar、發行方哥倫比亞影業賠了個底掉。
凱文的眼光頓時遭到質疑,在主創團隊中的話語權大減,詹姆斯G。羅賓遜找來的、他合作過的低成本導演凱文·雷諾茲此時試圖恢復登舍姆的黑暗風格,科斯特納以制片人身份駁回,二人頓時決裂。
凱文倒是一點也不急,扭頭拿起導筒開拍自己籌備已久的《與狼共舞》。
所以這項目目前正處于停滯階段——劇本都還沒達成共識,開拍更是無從談起。凱文當初說的‘不看好’他的人正包括詹姆斯G。羅賓遜、登舍姆、沃森、雷諾茲這幾位,現在《與狼共舞》幾乎確定會大獲成功,凱文狠狠打了他們的臉,要想把凱文勸回來他們必須開出更好的條件。
看完這本劇本的顛沛流離的一生,林恩感覺自己想要推動妮可成為女主角很有希望,和凱文的關系先不談,他們現在缺少投資方:摩根溪只找來一家金融投資公司和另一家獨立制片公司,參與影片部分融資和協調制作流程。
登舍姆沃森起初對這部電影計劃的預算高達7500萬,詹姆斯G。羅賓遜壓縮成本至4800萬,砍掉特效場景(如羅賓漢父親亡魂鏡頭)。現在仍然有巨大的資金缺口,他們理想中的模式是和華納投資喬·西爾沃的西爾沃影業一樣,大公司預付一大筆保證金以獲得發行權。
自己掏筆錢,然后說服華納投點錢拿到發行權,再把凱文勸回這個項目順便帶上妮可,可行性應該很高。。。
不過這劇本里還有瑪麗安的裸戲是什么鬼!林恩立馬劃掉了這一段。